規範標誌的目的

        使企業印象明確化,使其成為一定形體的計畫,這種計畫,固可由企業、商標、商品說明等"言語傳達",亦可由"視覺傳達"。利用上述兩種傳達的途徑,把企業所希求的意旨,對所有的企業,做一貫的印象表達。



        因此,以企業的象徵為樞紐,以樹立該企業標誌之"一致",這種象徵不但樹立了公司的信用,表現出整體的優秀性,同時也必須暗示出公司的特殊個性。

        例如,以醫療機構來說,若醫療機構能導入CIS視覺設施,其主要目的不外強化內部管理,提升病患的服務層次,使社會大眾對醫院的形象產生好感,進而博得病患及其家屬的信賴。



        因為,大規模的醫院也算是一個企業,凡是企業就應講究科學管理,醫院導入CI視覺系統,可直接讓病患受惠,為醫院塑造形象,令病患信賴醫院。醫院內部如果採用鮮豔容易辨識的圖案標誌,不但患者方便,亦有悅目怡神,加速康復之效!

        另外,像是可口可樂,在世界各地所註冊的品牌標誌,雖各有不同,但其基本表現,依然大同小異;或是像日本花王公司的月亮標誌,也隨著時代巨輪的轉動,星換斗移,不斷演進,自1890年創業迄今,共有7次重大的變化。從演進的軌跡來看,顯示出越靠近現代,越符合現代人的感受!

        而美國西屋公司的標誌,歷年來也不斷演變,由於時代不同,經營的理念也應不斷求新求變,才能適合時代趨向。

        所以,logotype(簡稱logo),係指數個文字,鑄成一個活字。換言之,即把兩個以上文字加以組合,當作一種象徵。廣告設計上Logo type的形態應當是:
1.讀者馬上了解企業或商品所具有的形象
2.必須能保留記憶和印象
3.不論用於任何媒體都能充分發揮效果
4.必須使大多數讀者產生好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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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il16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